事实婚姻中的房改房该如何分割?


在探讨事实婚姻中房改房如何分割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事实婚姻和房改房。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虽然现在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有一定条件和时间节点,但在特定情况下仍会被认可。房改房则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对于事实婚姻中的房改房分割问题,首先要看是否能认定为事实婚姻。根据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这个时间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般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婚姻,房改房的分割就可以参照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改房,如果是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法院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方面付出较多,或者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房改房时会适当考虑这些因素,给予无过错方或抚养子女的一方更多的份额。 如果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按同居关系处理,那么房改房的分割就会有所不同。在同居关系中,对于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对房改房的出资情况能够明确区分,那么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确定房产份额。如果出资情况无法明确,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比如,考虑双方在同居期间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生活需求等因素。 此外,在分割房改房时,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房改房的购买涉及到一方的单位福利或政策优惠,这可能会对房产的分割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平衡双方的利益,做出合理的判决。 总之,事实婚姻中房改房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