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单应该怎样分割?


在离婚时,保单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保单的类型、购买时间、保费来源等多种因素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概念。保单通常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投保人是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保费的人;被保险人是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则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在分割保单时,这些角色的权益都需要考虑。 对于婚前购买的保单,如果是在结婚前由一方单独支付保费,那么这份保单通常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进行分割。比如,小王在结婚前给自己买了一份终身寿险,并且在婚前就交清了所有保费,那么在离婚时,这份保单仍然属于小王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婚后购买的保单,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单,那么保单的现金价值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常见的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退保分割现金价值。这种方式是将保单退保,然后将保险公司退还的现金价值进行平分。不过,退保可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因为保险公司在退保时通常只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而这个价值可能会低于所交的保费。例如,小张和小李婚后购买了一份分红型保险,在离婚时决定退保,保险公司退还了3万元现金价值,那么他们可以各分得1.5万元。 另一种是变更投保人。如果不想退保,可以将投保人变更为另一方,由新的投保人继续缴纳保费,同时给予原投保人一定的补偿。比如,赵先生和孙女士婚后以赵先生为投保人给孙女士买了一份重疾险,离婚时,孙女士可以将投保人变更为自己,然后给予赵先生一定的现金补偿。 对于以夫妻一方为受益人的保险金,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保险金通常属于受益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但如果是在离婚诉讼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金的分割可能会存在争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总之,离婚时保单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处理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达成合理的分割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