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离婚后财产该如何分割?


在探讨巨额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时,首先要明确相关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有特殊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对于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但要是协商不成,就需要法院来判决了。 在巨额财产分割的具体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对于生产、经营、投资的巨额收益,可能会考虑双方在这些活动中的贡献大小。如果一方在企业经营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另一方主要负责家庭事务,法院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照顾经营方,但同时也会保障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巨额离婚后财产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