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侧超车刮蹭的责任如何划分?


在探讨左侧超车刮蹭责任划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超车是指在同一车道行驶的后车,加速超过前车的行为。而刮蹭则是指两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轻微的碰撞。当左侧超车发生刮蹭时,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超车车辆在超车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保持安全距离、没有提前开启转向灯等,导致与被超车辆发生刮蹭,那么超车车辆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如果超车方违反了这些规定,无疑是对事故负有主要过错。 其次,如果被超车辆在超车过程中突然变道、加速等,导致刮蹭事故的发生,那么被超车辆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被超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有义务保持行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不得随意变更车道或者突然加速减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若被超车辆违反此规定,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就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如果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比如超车车辆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被超车辆也在不合适的时机变道,那么双方可能要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分担责任。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来综合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而确定责任划分。一般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比例。 对于责任划分结果,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总之,左侧超车刮蹭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证据。大家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