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如何划分责任和进行赔偿?


在追尾事故中,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说责任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通常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在追尾事故里,一般后车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比较常见。因为后车有保持安全车距、注意前方车辆动态并及时采取制动措施的义务。如果后车没有做到这些而导致追尾,就会被认定为全责。例如,后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玩手机或者疲劳驾驶,没有及时发现前车减速,从而造成追尾,这种情况下后车通常要负全部责任。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后车并非负全部责任。比如,前车突然急刹车且没有合理理由,或者前车存在违规变道、倒车、溜车等行为导致的追尾,那么前车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后车追尾,前车也会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再来说赔偿问题。赔偿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交强险赔偿,另一种是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在追尾事故中,如果后车负全责,先由后车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对前车的损失进行赔偿。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如果前车的损失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就要看后车是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如果投保了,由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若未投保商业三者险或者赔偿后仍有不足,就由后车司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么就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担赔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