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的房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我们有一套共同购买的房产,不清楚在法律上这套房产该怎么分割。想了解一下离婚后房产分割的具体规则和方式,比如是按照出资比例,还是平均分配,又或者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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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方式。 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个人财产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通过特定方式取得且明确属于个人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仍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例如,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 若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但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诸多因素,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包括购房款的出资比例、装修出资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是否存在过错方等。比如,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且有相关证据证明,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配一些份额给该方。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财产协议,对房产的归属有明确约定的,那么在离婚时应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分割。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后房产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且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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