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取得的房产如何分割?


在探讨同居期间取得的房产如何分割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同居关系并不像婚姻关系那样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于婚内财产通常有明确的法定共有规则,但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更多地依赖于实际出资情况和相关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而第三百零九条指出,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对于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房产的归属和份额,那么通常会按照协议来进行分割。例如,双方在购房时签订了一份协议,明确约定各自占房产的比例为60%和40%,那么在分割时就会按照这个比例执行。 如果没有书面协议,但能够提供出资证明,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法院一般会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比如,一方能够拿出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中的出资信息等证据,证明自己出资了大部分款项,那么在分割时就会相应地获得较大的份额。 然而,如果既没有书面协议,又无法确定出资比例,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会视为等额享有。也就是说,双方平均分割该房产。但这种情况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因为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一方在购房后的装修、维护等方面付出了更多的精力和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付出较多的一方可以尝试提供相关证据,要求在分割时给予适当的补偿。 此外,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不意味着该房产就完全属于登记方。另一方需要证明自己有出资行为,并且有共同购买房产的意愿,才能主张分割该房产。如果无法证明,可能会面临分割困难。 总之,同居期间取得的房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证明。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