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财产如何划分?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划分这一块完全不懂。我们有共同买的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知道这些该怎么分,是一人一半吗?有没有特殊情况?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财产划分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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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财产划分是一个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一般遵循的原则是均等分割。也就是在离婚时,通常是夫妻双方各分得一半的共同财产。但在实际操作中,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仍然归财产所有人所有。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划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然后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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