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间对被拆迁房屋划分重新协商划分是否需要拆迁方同意?
家里的房子要拆迁了,之前和兄弟有过房屋划分的约定,现在想重新商量一下怎么划分。就想知道,我们兄弟俩自己重新协商这个划分,需不需要经过拆迁方的同意呀?担心不经过他们同意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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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间对被拆迁房屋划分重新协商划分,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拆迁方同意。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兄弟间关于被拆迁房屋划分的重新协商,本质上是家庭内部对于财产分配的一种约定,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这个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就是有效的,和拆迁方没有直接关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兄弟俩如果都能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心实意商量划分的事情(意思表示真实),而且这个划分没有违法违规也不违背道德伦理(不违反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重新协商的划分约定就是有效的。 再看,第五百零二条提到,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兄弟间重新协商房屋划分的约定就类似一个合同,只要成立了就生效,并不需要拆迁方的同意。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签订的补偿协议,主要是关于拆迁补偿相关事宜,比如补偿方式、金额、搬迁期限等,和兄弟间内部的房屋划分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不过,如果之前兄弟和拆迁方签的协议里有特殊约定,要求兄弟间房屋划分变动要经过拆迁方同意,那就另当别论了。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所以,通常兄弟间重新协商房屋划分,不需要拆迁方同意。 相关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就是人们通过自己的行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活动,像买卖东西、签订合同、立遗嘱这些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就是社会正常运转的秩序规则,善良风俗就是大家普遍认可的道德伦理等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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