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起诉离婚。我们婚后有房产、存款等财产,不清楚在法律上这些财产会怎么分配。想知道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分配财产的依据和具体方式是什么,希望能有个大概了解,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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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时,财产分配是一个重要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要明确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婚后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对于财产分配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商量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如果商量不成,法院会介入处理。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子女的抚养情况,如果有孩子,会倾向于保障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益;同时也会照顾女方,因为在婚姻生活中,女方可能在某些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此外,对于无过错方,法院也会给予适当照顾,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在财产分配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 对于夫妻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归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比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通常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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