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才有效?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不太清楚该怎么做才有效。我们有一些共同房产、存款,还有各自的一些个人物品。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怎样进行财产分割的约定才能得到认可,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具体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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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协议离婚时,要使财产分割有效,需要满足多个方面的条件。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的一致约定。这个约定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也就是说,双方是在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影响的情况下,自愿达成的财产分割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财产分割协议需要以书面形式呈现,并且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其次,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通过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以逃避债务。同时,协议中分割的财产必须是夫妻双方的合法财产,对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不能在协议中进行分割。再者,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在签订协议时,双方应当认真审查协议内容,确保协议条款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一旦协议签订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该财产分割协议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总之,要使双方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效,需要满足自愿、合法、书面、主体适格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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