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在我国,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财产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即可。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财产。同时,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也会考虑子女的利益,在财产分割上给予适当的倾斜。此外,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离婚时财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