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财产究竟应该如何进行分割呢?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了,现在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有一些存款、房产,还有一些婚后的投资收益。我不太清楚哪些算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也不知道具体该按照什么原则和方法来分割这些财产,真的很迷茫,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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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原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和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其次,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均等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 2. 照顾原则: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比如在财产份额上可给予女方适当多分,或者将住房等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分配给女方。同时,若一方存在过错,如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3.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生产资料尽量分给能更好发挥其效用的一方,生活资料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 4.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最后,具体的分割方式分为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协议对财产进行分割;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原则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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