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如何分割才有效?


要使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签订离婚协议的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就好比去做一件需要一定能力的事情,签订离婚协议的人得能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明白协议里各项内容的意义和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是在神志不清、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那这份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很可能是无效的。 其次,双方签订协议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简单来说,就是双方都是真心实意地同意协议里财产分割的方案,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要是一方以欺骗的方式让另一方签订了对自己不利的财产分割协议,比如隐瞒了部分财产的真实情况,那么受欺骗的一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再者,财产分割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法律和公序良俗就像是社会运行的规则和道德底线,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方案不能突破这些规则。比如,不能将非法所得的财产写入分割协议,也不能通过协议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一旦违反这些规定,财产分割条款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另外,离婚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这是为了保证协议的严肃性和可追溯性,书面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因为口头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后,离婚协议生效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有完成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才会正式生效,其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也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这份协议是不生效的,财产分割也不会按照协议执行。总之,要确保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证协议的各个方面都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