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开庭时财产如何分割?

我打算起诉离婚,现在到了开庭阶段,对财产分割这一块不太清楚。家里有房产、存款,还有一些共同经营生意的资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些财产会按照什么原则和方式来进行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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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起诉离婚开庭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夫妻婚后一起购买的房子、车子,共同的存款,以及共同经营生意所获得的收益等。而个人财产一般是指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或者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这些财产通常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双方的协议来分割财产。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责任,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这一方。另外,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同时,对于一些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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