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财产该如何分割。我们有房产、存款和一些共同经营的生意。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些财产是怎么规定分配方式的,是会平均分配,还是有其他的分配原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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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方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努力获得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通常是结婚前就有的,或者是有特定专属性质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个人财产,一般还是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说,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另外,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但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总之,离婚财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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