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同的解除方式赔偿金的计算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可能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听说解除方式不同,赔偿金计算也不一样,我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算的。我想了解下,比如公司主动辞退我、我主动离职、协商一致解除等不同情况,赔偿金分别该怎么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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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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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不同的解除方式会影响赔偿金的计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解除方式及其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首先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比如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随意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原本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现在要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其次是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同样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最后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由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和上述第四十七条规定一致。如果是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在计算赔偿金时,要先明确是哪种解除方式,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确计算。同时,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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