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郑州地区夫妻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涉及到不少财产问题,像房产、存款等。不太清楚哪些算共同财产要分割,哪些是个人财产不用分,也不知道具体的分割原则和方法。想了解下在郑州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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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郑州,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具体如下: 首先,要明确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例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前的存款等;婚后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属夫妻一方的财产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有: -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分割时也应处于平等地位。 - 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则:分割财产时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照顾。 -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法院应尊重其选择。 -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应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对于生活资料,应根据双方实际需要,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 最后,具体的分割方法: -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例如,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 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如果一方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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