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要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配?


在一方要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配需要根据财产的性质来确定,主要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婚前个人已经取得的财产以及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例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予分割。除非双方有特别的约定,比如婚前约定某些个人财产在婚后变为共同财产等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有以下几种方式和原则: - **协商分配**: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财产分割,不能由一方单独决定。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自由协商财产的分配方式。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一定金额的现金补偿等。 - **均等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这是基本原则,但在实际处理时,会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有所差别。比如,一方从事特定职业需要某种生产资料,那么在分割时可能会考虑将相关生产资料分配给该方。 - **照顾原则**: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女方在离婚后需要照顾年幼的子女,生活可能会面临较大困难,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适当多分给女方一些财产;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也会考虑照顾无过错方。 - **补偿原则**: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这一部分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