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划分主次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的划分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事故双方的责任承担和赔偿比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交通事故划分主次责任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主次责任的含义。主要责任意味着在事故中一方的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次要责任则是指另一方的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起次要作用,承担相对较少的责任。 在划分主次责任时,交警通常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如下: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实际情况中,有多种因素会影响主次责任的划分。例如,交通违法行为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一方闯红灯、超速、逆行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该方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再比如,驾驶时的注意力不集中,像开车时玩手机、疲劳驾驶等,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常见原因,存在这类行为的一方也可能承担主要责任。车辆的安全状况也会对责任划分产生影响,如果车辆存在制动系统故障、灯光故障等安全隐患,并且这些隐患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那么车辆所有者或驾驶者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事故双方对交警的责任划分结果有异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