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为军人,该如何与他离婚?


和军人离婚与普通离婚有所不同,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出于对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的考虑,对军婚给予了一定的保护。下面我们从不同情况来详细说明如何与军人离婚。 首先,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 “须得军人同意”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军人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判决准予离婚。这是法律对军婚的特殊保护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军人权益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然而,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那么配偶要求离婚就不受“须得军人同意”的限制。重大过错是指:(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当军人有这些重大过错行为时,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离婚程序上,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那么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且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总之,与军人离婚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和程序。在处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法律对军婚的特殊保护以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