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协议离婚才能顺利进行?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要顺利实现协议离婚,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夫妻双方要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这其中包括是否自愿离婚、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怎样承担等问题。只有这些问题都协商好了,双方的意见达成一致,才能避免后续出现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其次,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一般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些材料是办理离婚登记必不可少的,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样,协议离婚的流程就顺利完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