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必须要做继承公证吗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包括房产和存款。现在涉及到 继承的问题,我想知道我们作为法定继承人,是不是一定要去做继承公证呢?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想了解一下做与不做会有什么不同。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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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不一定要做继承公证。公证并非法定继承的必备条件。
首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这说明法定继承本身的启动并不依赖于公证。
对于遗产继承,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比如房产过户等情况。因为相关部门为了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会要求提供继承公证书才给予办理过户手续。而像现金等其他遗产形式,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对继承份额、方式等没有争议,就可以不进行公证。
例如,几个法定继承人对于老人留下的现金存款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完全可以自行分配,无需公证。
办理继承公证时,当事人一般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申请时需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等材料。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 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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