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在法院实现协议离婚?


在法院实现协议离婚,也就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要了解适用情形。当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一定争议,或者一方在外地不方便到民政部门办理,又希望快速、合法地解除婚姻关系时,就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调解离婚。 其次,说说所需材料。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状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同时,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有子女)、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接着,是具体流程。第一步是立案,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第二步是调解,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若调解不成,案件会进入审判程序。第三步是审判,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要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对比一下与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区别。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经过冷静期30天后,双方再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而在法院调解离婚,没有冷静期的限制,只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并且,法院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