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国外怎么申请离婚?
我老公在国外工作,现在我们感情破裂想离婚。但他没办法回国办理手续,我也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下,男方在国外的话,我们要申请离婚该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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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方身处国外而需要申请离婚的情况下,通常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若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理论上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不过,由于男方在国外,办理起来会有一定难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男方需要回国,和女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双方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如果男方无法回国,女方可以向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女方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对于在国外的男方,法院一般会通过外交途径、使领馆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若男方不能回国参加诉讼,应向法院提交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的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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