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我有一套房子出租出去了,现在涉及到要缴纳房产税,但是我不太清楚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怎样的。是按租金全额算,还是有什么扣除项之类的,希望能了解这方面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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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于出租的房产,是按照租金收入来计算缴纳房产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这里所说的房产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如果是以劳务或者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此外,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这体现了国家对个人住房租赁市场的一定政策支持。例如,李先生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000元,那么他每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就是3000×4% = 120元。而如果是企业出租商业用房,每月租金收入为10000元,那么每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就是10000×12% = 1200元。 所以,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时,一般情况下按照租金全额作为计税依据,不同的房屋性质和用途适用不同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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