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收入如何交税?


出租房屋收入交税涉及到多个税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征收率。比如,您出租住房每月收取含税租金5000元,那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5000÷(1 + 5%)×1.5% ≈ 71.43元。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附加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其他地区);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假设您在市区出租住房,缴纳了71.43元增值税,那么城市维护建设税为71.43×7% ≈ 5元,教育费附加为71.43×3% ≈ 2.14元,地方教育附加为71.43×2% ≈ 1.43元。 然后是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出租非住房,按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计算时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若前面例子中不含税租金收入为4928.57元(5000 - 71.43),出租住房应缴纳的房产税为4928.57×4% ≈ 197.14元。 接着是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每月租金收入5000元(不含税),扣除20%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1 - 20%) = 4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10% = 400元。 交税流程方面,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或者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纳。在申报时,要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