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缓的人怎么协议离婚?
我老公被判了死缓,我和他感情已经破裂,现在想和他协议离婚,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我们都同意离婚,财产分割这些也商量好了,就是不清楚走什么流程,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的协议离婚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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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 对于被判死缓的人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但是由于被判处死缓的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实践中一般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虽然是协议离婚的意愿,但因为无法满足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只能借助诉讼程序。通常,另一方作为原告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服刑场所进行开庭审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意愿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这就相当于以诉讼的方式实现了类似协议离婚的效果。所以,被判死缓的人不能按照常规的协议离婚程序到民政局办理,而是要通过向法院诉讼,借助法院的调解来完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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