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异地如何离婚?


在我国,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外地人在异地离婚时,这两种方式的规定和流程有所不同。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如果是协议离婚,外地人在异地通常是不能办理的,需要回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具体流程为: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再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接着是诉讼离婚。外地人在异地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被告在异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中应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以及事实和理由。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就各自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外地人在异地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一般要回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