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分居两地的夫妻如何离婚?
我和配偶长期分居两地,感情已经破裂,想要离婚。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是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手续,还是要去法院起诉?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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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分居两地的夫妻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离婚方式的流程和法律依据。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具体流程是,夫妻双方要先签订好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度过30天冷静期,期满后双方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无误后,才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长期分居两地的夫妻,如果要诉讼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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