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了婚但是没有领证该怎么离婚?
我和对象办了婚礼,就算是结婚了,但一直没去领证。现在我们感情不和想分开,可不知道没领证这种情况咋“离婚”。是直接分开就行,还是有啥手续要办呢?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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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婚姻关系的确立是以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法定标志的。也就是说,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才会被法律认可为合法夫妻。而如果只是举办了结婚仪式,却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并不构成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离婚”问题。 对于这种未领证的情况,通常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要是在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比如一起买了房子、车子,或者有共同经营获得的收入等,那么在分开时就需要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原则一般是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进行。要是对出资比例有争议,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可能会按照共同共有来处理。 而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但他们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通常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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