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的婚姻该怎么离婚?
我和对象办了婚礼,但没领结婚证,现在过不下去想分开,不知道没领证的婚姻要怎么离婚,是直接分开就行,还是有其他的程序?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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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是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的。没领证的“婚姻”,在法律层面并不被认定为真正的婚姻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程序。下面分情况为你详细解答: 第一种情况,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所谓结婚实质要件,主要包括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等)。如果属于这种事实婚姻,要解除关系的话,就跟正常的离婚程序一样。双方可以先尝试协议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协议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处理相关的财产和子女问题,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第二种情况,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按同居关系处理。如果要分开,无需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即可。不过,如果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财产和子女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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