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如何做继承公证?
我家里老人之前立下了自书遗嘱,现在老人去世了,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想给这份自书遗嘱办理继承公证。但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准备什么材料,还是有特定的办理流程之类的,希望能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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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办理继承公证,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并准备相关材料。 首先是准备材料: - 遗嘱人的死亡证明,通常由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这能确定遗嘱人已经去世,继承程序可以启动。 - 自书遗嘱原件,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这是保证遗嘱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 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等,用于确认遗嘱人的身份信息。 -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证明继承人的身份。 - 涉及到房产等财产的,需提供财产的权属证明,例如房产证等相关凭证,明确财产的归属。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以及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然后是提出申请,继承人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提出继承公证申请。 接下来公证机构会进行审查: - 公证员会对遗嘱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包括遗嘱是否为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是否真实等。 - 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有效,例如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为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等。 - 对继承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定其是否为合法的继承人。 如果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公证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继承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可凭借公证书办理相关财产的继承过户等手续。 相关概念: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对自己死亡后的财产及其他事务作出处分安排的遗嘱形式 。 继承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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