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定继承如何办理继承公证流程?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房产和存款,想办理法定继承的公证,好进行后续的财产处理。但我完全不清楚该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担心自己弄错耽误时间。想了解一下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公证具体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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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办理法定继承的继承公证,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是申请阶段。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能提出公证申请。申请人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像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代理人申请,要有代理证明,比如经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话,其代理人要有监护权证明)、申请人的户籍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遗产的权属证明、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要是有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还得有其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接着是受理环节。不动产的继承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动产的继承由继承人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实施继承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同时,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要达成一致意见,且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也得没有问题。 然后是告知阶段。公证处会采用格式告知或其他方式,告诉公证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继承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以及承办的公证员。这里会特别注明,继承人继承遗产后有偿还被继承人未偿还债务的义务,不过是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完后就不能再主张继承权了。 之后是制作谈话笔录和调查核实阶段。公证处会核实很多情况,比如被继承人是否死亡、死亡时间是否确定,遗产权属有没有争议,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没有尽到应尽义务,继承人是否有丧失继承权的事由等。 最后是审批和出证阶段。符合《公证法》第三十条及《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公证处就会出具公证书。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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