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势鉴定该怎么鉴定?
我之前意外受伤了,现在涉及赔偿问题,需要做伤势鉴定,但我完全不知道该从哪着手。我想了解下伤势鉴定具体要怎么操作,是自己去相关机构就行,还是需要经过什么流程,有没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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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势鉴定,通俗来讲,就是确定受伤的严重程度,这在很多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里非常重要,比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它能为赔偿、定罪等提供关键依据。 伤势鉴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委托。通常可以由办案机关来委托鉴定机构,比如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需要,指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势鉴定。在民事案件里,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委托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但这种自行委托的鉴定结果,对方可能会有异议。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所以,不管是哪种委托方式,都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像医院的病历、检查报告、X光片等,这些能帮助鉴定人员准确了解受伤情况。 然后是受理环节。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后,会对委托事项和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明确鉴定的范围、要求、时限等内容。 接着就是进行鉴定。鉴定人员会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伤者进行身体检查、询问病史等。目前,我国有专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比如《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人员会依据这个标准来判断伤势的轻重。 最后是出具鉴定意见。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会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上面会写明鉴定的过程、依据和结论等内容。这个意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总之,伤势鉴定是一个严谨的过程,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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