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鉴定该怎么做?


医疗过错鉴定是在医疗纠纷中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的重要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首先,了解医疗过错鉴定的概念。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应患者任何一方的申请,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通俗来讲,就是找专业的人来判断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有没有做错,以及这个错误和患者的损害有没有关系。 关于鉴定的启动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如果医患双方都对医疗过程存在疑问,并且愿意一起解决问题,可以共同委托当地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另一种是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当医患双方无法就鉴定达成一致,或者一方认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医疗过错鉴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鉴定申请。 接着是选择鉴定机构。目前,医疗过错鉴定一般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在选择鉴定机构时,要确保其具备合法的鉴定资质和良好的信誉。通常,法院会有一个鉴定机构的备选名单,当事人可以从中协商选择;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通过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鉴定机构。 然后是鉴定的具体流程。第一步是提交鉴定材料。医患双方需要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交相关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材料。这些材料是鉴定的重要依据,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第二步是鉴定机构受理。鉴定机构收到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材料符合要求,就会受理鉴定申请,并通知医患双方缴纳鉴定费用。第三步是召开鉴定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医患双方可以分别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鉴定专家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询问和调查。第四步是鉴定专家进行分析和评定。鉴定专家会根据所掌握的材料和听证会的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错的程度等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最后,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是鉴定结果的书面表达,会明确说明鉴定的结论和依据。 在法律依据方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鉴定事项所涉专业的临床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没有相关专业人员的,应当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鉴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医疗损害鉴定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规定。 总之,进行医疗过错鉴定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当事人要积极配合鉴定机构的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