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上有没有离婚不离家的说法?

我和配偶刚办了离婚手续,但因为房子问题,暂时还得一起住。我就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有没有离婚不离家这种说法,这种情况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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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不离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并没有“离婚不离家”这样明确的说法。“离婚不离家”指的是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解除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仍然居住在同一住所。 从婚姻关系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这意味着一旦离婚程序完成,夫妻之间基于婚姻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不复存在了,比如相互扶养的义务、法定的继承权利等都随之消失。 然而,对于“不离家”这种居住状态,会产生一系列相关的法律问题。在财产方面,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那么之后各自的收入就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在“不离家”期间,双方存在共同的经济支出或者财产混同的情况,可能会引发财产纠纷。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新的家具等物品,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出资情况来确定财产的归属。 在人身关系上,虽然已经离婚,但双方共同居住在一个空间内,可能会涉及到人身安全等问题。如果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侵害行为,如家庭暴力等,受害者同样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不离家”这种情况本身不受法律直接保护,但在这种状态下涉及的财产、人身等方面的权益是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双方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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