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财产保全是如何做出来的?

我跟别人有经济纠纷,担心对方转移财产或者对我人身不利,听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和人身保全,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想知道申请的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有什么限制条件之类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view-more
  • #财产保全
  • #人身保护令
  • #法律申请
  • #民事诉讼
  • #反家暴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身财产保全通常包括财产保全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相关措施,下面分别为您介绍它们的操作方式。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首先要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等内容。同时,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需要保全的财产以及情况紧急等事实。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则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法院受理申请后,会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进行审查,情况紧急的,会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会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