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财产公证如何办理手续?
我结婚后想和伴侣做财产公证,明确各自财产归属。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办理手续,是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个部门办理,有哪些流程,希望能了解详细的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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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婚后各自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等事项,通过公证机构进行证明的活动。这能避免日后可能因财产问题产生的纠纷。 根据《公证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办理婚后财产公证一般有以下手续:首先,准备材料。双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簿;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像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然后,提出申请。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接着,公证员进行审查。公证员会对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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