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如何申请法院执行案件?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协议里写明她要给我一定的补偿款,但她一直拖着不给。我想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这个协议,可又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准备什么材料,还是有特定的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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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本身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约定,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离婚协议通常就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然而,合同本身并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离婚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确的做法是,先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离婚协议纠纷属于因财产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所以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当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了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此时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申请执行时,要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执行措施来强制对方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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