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有效地确立劳动关系?


确立劳动关系在劳动法律事务中至关重要,它关乎劳动者能否享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下面我们从几个关键方面来阐述如何有效地确立劳动关系。 首先,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首要步骤。劳动合同中会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重要条款,这是双方劳动关系存在的书面凭证。 其次,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确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再者,从实际履行角度来看,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并且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些实际行为也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例如,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 此外,劳动成果也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方面。劳动者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归属于用人单位,并且该工作成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也能侧面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程序员为公司开发的软件,销售人员为公司促成的业务订单等。 最后,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产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确立劳动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最理想的方式,但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