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八级伤残如何鉴定?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的鉴定是一个严谨且有法定程序的过程。 首先,伤残鉴定是对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导致人体残疾程度的评估,包括精神、生理功能和解剖结构的异常以及由此造成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一共分为10个伤残级别,1级最重,10级最轻,八级伤残处于较严重的位置。 关于鉴定机构的选择,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最终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接下来是鉴定前要准备的材料,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若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同时要注意,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如果治疗尚未终结,但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要在申请书中说明 。 然后就是具体的鉴定流程: 一是申请,被鉴定人(伤者)要亲自到选定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 二是提交材料与缴费,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 三是鉴定,接到通知后,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是等待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 相关概念: 伤残鉴定:是指对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人体损伤后,在治疗终结或伤情稳定后,依据相关标准对其伤残程度进行的评定。 鉴定机构:是指具备相应资质,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对特定事项进行专业评估和判断的机构。 评定申请书:是当事人向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的书面文件,需包含相关信息并经相关部门盖章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