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逃避债务的撤销权该如何行使?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结果他为了不还钱和妻子离婚,把财产都给了妻子。我听说有离婚逃避债务的撤销权,可不知道具体怎么行使。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行使这个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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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离婚逃避债务的撤销权。简单来说,当债务人通过离婚的方式,将财产不合理地转移给另一方,从而达到逃避偿还债务的目的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种转移财产的行为,这就是离婚逃避债务的撤销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离婚逃避债务的情形中,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无偿转移给另一方,就属于这种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 那么,债权人该如何行使这个撤销权呢?第一步,债权人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还需要有债务人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证据,例如离婚协议、财产过户记录等。有了这些证据,才能证明债务人的行为影响了自己债权的实现。 第二步,债权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要向法院说明自己的诉求,也就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离婚时转移财产的行为。 最后,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债务人确实存在通过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就会判决撤销该行为。这样一来,被转移的财产就会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债权人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债务人用这些财产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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