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共有权人怎样行使权利?


专利共有权指的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个人共同拥有一项专利的权利。在实际情况中,专利共有权人在行使权利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专利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获得的许可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这意味着,每个共有人都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也可以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让别人使用该专利。所谓普通许可,就是许可人可以在同一地域和期限内,许可多个被许可人实施该专利。例如,甲、乙是一项专利的共有人,甲可以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生产产品,也可以允许丙在一定条件下使用该专利技术,但获得的许可费用要和乙进行分配。 其次,对于专利的处分。如果要对共有的专利进行转让、质押等处分行为时,一般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因为这些行为会对所有共有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虽然专利不属于不动产或动产,但在共有人处分权利的规则上有一定的相似性。如果共有人之间事先有约定,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共有人约定了某个共有人有权单独决定转让专利,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执行。 此外,关于收益分配。专利实施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所获得的收益,共有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一般按照共有人的贡献大小来分配。如果难以确定贡献大小的,则视为均等分配。比如在研发过程中,甲投入的资金、人力等较多,贡献较大,那么在收益分配时甲可能会分得更多的份额。 专利共有权人在行使权利时,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共有人之间的约定,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