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探望权该如何行使以及能否强制执行?

我离婚后孩子归对方抚养,我有探望权,但对方总是找各种理由不让我见孩子。我想知道我该怎么正常行使探望权,要是对方一直阻挠,这个探望权能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吗?
展开 view-more
  • #探望权
  • #探望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探望权。探望权,简单来说,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看望孩子、和孩子相处的权利。这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父母双方可以先就探望的时间、方式等问题进行协商。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每周探望一次,每次几个小时,或者在特定的节假日进行探望等。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对于探望权的行使,应当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比如,父或母有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法院就可能会中止其探望权。 那么,探望权能否强制执行呢?答案是可以,但有其特殊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这里的强制执行,并不是直接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而是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例如,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配合行使探望权,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如果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以促使其履行协助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保障探望权的实现,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子女的意愿和感受,避免对子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总之,探望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重要权利,应当得到合法的行使和保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