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该如何退出?

我是公司的挂名股东,当初只是挂个名,并没有实际出资。现在我不想再当这个挂名股东了,可又不知道该怎么退出。我担心不处理好会有法律风险,也不清楚具体的退出流程和方法,想了解下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怎么合法合规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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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挂名股东退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挂名股东,通俗来讲,就是在公司的登记信息里显示是股东,但实际上并没有对公司投入资金,也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和管理,只是名义上的股东。当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却想要退出时,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 首先是股权转让。这是比较常见的退出途径。挂名股东可以把自己名下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之外的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转让股权需要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这样才能在法律上完成股权的转移。 其次是公司减资。公司减资就是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如果经过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减资,那么挂名股东可以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不过,公司减资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还有一种方式是公司回购股权。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可以回购挂名股东的股权。例如,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如果满足这些条件,挂名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无论选择哪种退出方式,挂名股东都要注意防范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比如,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在退出过程中,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确保自己的退出行为合法合规,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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