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能让起诉离婚失败?


在我国,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而要让起诉离婚失败,也就是要让法院不判决准予离婚,这需要从法律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条件来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所以,如果不想离婚,在对方起诉离婚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争取让法院不判决离婚。 首先,积极参与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是必经程序。在调解过程中,要向法官和对方表达自己不想离婚的强烈意愿,并且表明愿意努力改善夫妻关系。例如,可以承诺会更加关心对方、承担家庭责任等。通过积极的态度和行动,让法官看到夫妻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 其次,证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以向法院提供一些证据,比如夫妻之间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明夫妻之间还有感情交流,日常生活中也有相互关心和照顾的情况。同时,也可以让双方的亲朋好友出庭作证,证明夫妻关系一直比较融洽,偶尔的矛盾并不足以导致感情破裂。 再者,如果对方以法定的离婚情形为由起诉,要针对这些情形进行反驳和举证。比如,对方声称存在家庭暴力,自己要提供证据证明没有实施暴力行为,或者暴力行为只是偶尔发生且情节轻微,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如果对方以分居满二年为由起诉,要证明分居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客观原因。 最后,在诉讼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与对方发生激烈的冲突和争吵。过激的行为可能会让法官认为夫妻感情已经无法挽回,从而增加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总之,要让起诉离婚失败,关键是要从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一核心点出发,通过积极的行动和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还有和好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