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打涉外离婚官司?


涉外离婚官司,简单来说,就是涉及到外国人或者在国外的婚姻关系要通过法律途径解除的官司。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打涉外离婚官司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管辖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离婚,若外国公民不在中国居住,中国公民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就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接着是法律适用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适用于涉外离婚官司。同时,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然后是证据材料的准备。通常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涉及财产分割的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子女出生证明等。如果有一方在国外,有些材料可能需要经过公证和认证。比如国外一方提供的身份证明等文件,需要先在当地进行公证,然后再到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 关于诉讼程序。首先是立案,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通知被告。被告可以进行答辩。之后会进行审理,可能会有调解环节,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涉外离婚官司的审理期限可能会比普通离婚官司长一些,因为涉及到送达、认证等程序。 最后,判决的执行。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国外的财产执行,可能还需要通过国际司法协助等方式来实现。总之,打涉外离婚官司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