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要怎样提出?


破产申请是指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破产申请提出的相关事宜。 首先,要明确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也就是说,债务人、债权人和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都可能成为破产申请的主体。 其次,了解申请破产应具备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还不上到期的债,并且资产不够还所有债或者明显还不起债,或者有很大可能以后还不起债,就满足了申请破产的条件。 然后,知晓申请破产需要准备的材料。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此外,债务人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最后,是申请破产的流程。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及相关材料。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若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