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应该怎么做?


申请破产是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的一种法律程序,目的是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分配或重整,以解决债务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申请破产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白申请破产的主体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也就是说,申请破产的主体一般是企业法人,并且要满足上述条件。比如,企业的大量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同时企业的资产变现后也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或者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金流来看,明显没有能力偿还债务。 接着是申请的流程。第一步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可以自行提出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 在破产程序中,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和变价,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此外,如果债务人有重整的可能,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重整是为了挽救企业,通过制定重整计划,调整企业的经营和债务结构,使企业恢复生机。 总之,申请破产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众多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问题。在申请破产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申请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